杨凌示范区招商和投资服务局
杨凌示范区经贸发展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关于支持入区企业开展户外广告宣传的通知
示范区各入区企业:
为认真贯彻落实示范区管委会稳增长促投资相关政策措施,进一步支持入区企业扩大市场宣传、展示品牌形象,促进企业做强做大,同时,宣传示范区投资发展环境,提升杨凌产业聚集与园区承载的影响力,吸引投资商的关注,经研究,决定实施支持入区企业2018年度在高速路开展户外广告宣传工作。现就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宣传形式
1、发布位置及数量。在西宝高速西安至杨凌段、机场高速六村堡至机场段,选定若干单立柱或横跨桥发布户外宣传广告。
2、发布时间。计划从2018年3月开始,发布期一年。
二、宣传内容
广告版面内容以企业形象和产品宣传为主,同时醒目体现示范区产业招商、园区招商的宣传理念,宣传内容包含“中国(陕西)自由贸易试验区杨凌片区”“杨凌,陕西涉农工业发展战略高地”、“陕西(杨凌)农产品加工贸易示范园区”、“杨凌食品工业产业集群”“杨凌生物医药产业集群”、“杨凌农机装备制造产业园”、“杨凌种子产业园”等字样。版面设计要有较强广告吸引力,设计方案由示范区招商和投资服务局审定并报户外广告牌宣传评审领导小组同意后发布。
三、入选企业条件
示范区注册入区企业符合以下其中任意一条即可申请,现代农业、农产品加工、生物制药及农机装备制造等示范区重点产业类企业及杨凌自贸片区引进的重点企业优先。
1、全国工业企业500强、全国行业10强企业。
2、央企、省属国企。
3、拥有全国驰名商标和陕西省著名商标、名牌产品的企业。
4、年销售额在5000万元以上并缴纳一定税金的企业。
5、市场前景好、产业带动强的重点鼓励支持类企业。
四、经费来源及支持方式
1、经费来源:
示范区招商和投资服务局招商宣传经费占补贴总额的70%;示范区经贸发展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专项资金占补贴总额的30%。
2、支持方式和标准:
高速沿线广告位通过政府统一采购,入选企业共同参与并自主选择确定。每个广告位按一年发布期费用的50%给予支持。西宝高速沿线每个入选企业原则上最多可补贴2个广告位;机场高速沿线每个入选企业只补贴1个广告位。
五、组织领导
1、成立户外广告牌宣传评审领导小组。评审领导小组成员由党工委宣传部、财政局、监察室、经贸安监局局、招商和投资服务局、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主要负责人组成。办公室设在招商和投资服务局。
2、领导小组负责评审确定受资助企业,确认广告位和广告设计方案,并对广告合同的签订和履行以及拨付资金的全过程进行监督。
六、其他事项
请各符合条件的入区企业携相关资质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向示范区招商和投资服务局提出申请,申请截止日期为1月31日。
联系人:示范区招商和投资服务局 李炜
电 话:029-87032226 13759958305
杨凌示范区招商和投资服务局 杨凌示范区经贸发展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8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