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商函〔2021〕113号
各设区市( 区)、韩城市商务、招商主管部门:
为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全国商务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全国外资工作电视电话会议要求,落实省委十三届八次全会、省委经济工作会议和省《政府工作报告》及全省商务工作会议部署,围绕新发展格局,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在切实扩大引进外资总量的基础上着力优结构、提质量,落实《商务部关于围绕构建新发展格局做好稳外资工作的通知》要求,提出“做好稳外资16件事”的重点措施,现通知如下:
一、落实好高水平对外开放措施
(一)深入实施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做好招商引资过程中外商关于2020年版全国、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政策的宣传解读、咨询答复工作,常态化清理负面清单外的外资准入限制措施,协调各部门落实“非禁即入”。
(二)用好《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2020年版)》。充分宣传中西部外商投资鼓励类产业政策,集成税收、用地等政策效应,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引导外资投向先进制造业、新兴产业、高新技术和节能环保等重点领域,实现延链强链补链发展目标。
(三)推动引资与引技引智引才相结合。落实好《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利用外资工作的实施意见》(陕政发〔2020〕10号)要求,协调各部门推进降低外资研发中心政策门槛、落实居留许可等便利外国人来华的政策措施,积极引进高质量发展急需的国际一流人才。
二、切实发挥利用外资开放平台作用
(四)推进陕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发挥改革开放高地作用。压实陕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各片区、协同创新区吸引外资任务,强化其作为利用外资的重点承载作用。支持自由贸易试验区各片区、协同创新区根据战略定位发挥特色优势,推进相关产业链供应链开放,加大在电子信息、新能源汽车、高端制造、医药健康、现代农业、临港、临空、文化旅游、会展业等产业吸引和利用外资,推动区域主导产业发展。
(五)推进经开区全面创新提升。积极对标国家级经开区综合发展水平考核评价办法,逐项补短板促提升。明确各国家级经开区产业定位,发挥集聚优势,吸引外资投向电子信息、智能制造、生物医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先进制造业产业增强集群效应。抓住国内产业转移机遇,积极承接东部地区劳动密集型、出口导向型外资企业落户。推动省级经开区对照国家级经开区综合发展考核标准,制定年度发展计划,积极提升利用外资水平,提高外向度,条件成熟时积极申报升级国家级经开区。
三、加大产业链精准招商力度
(六)多渠道多方式开展招商引资。各市区要聚集本地重点产业链供应链,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线下线上相结合,持续加大招引外资力度,使外资在“稳链”“补链”“固链”“强链”中发挥更重要的作用。实施好当地招商引资年度计划,积极采取各种方式实现精准对接,对重点领域重大外资项目要成立专班,做好产业发展研究和落地服务的协调工作。
(七)利用展会、重大招商活动等积极开展外资促进活动。用好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中国国际投资贸易洽谈会、丝博会等重大展会,积极开展利用外资招商引资、项目推介活动。积极参加京津冀、长三角、陕西粤港澳大湾区经济合作活动,在开展项目推介的同时,宣传好当地外商投资环境。用好我国与日本、韩国、新加坡等国家的双边投资促进机制及RCEP规则,积极推介陕西外商投资环境和优势引资项目。
四、完善提升外商投资服务水平
(八)发挥好外商投资服务机制作用。省级外贸外资协调机制和重点外资项目工作专班,定期将收集到需要解决的问题发各市区政府协调解决。各地结合实际,进一步完善外资企业和项目服务工作机制,可以比照省级建立重点外资项目工作专班,加强横向协作,及时解决外资企业和项目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及时向省重点外资项目工作专班反馈需要省级协调解决的困难和问题。积极整理本地区外资企业普遍共性问题和制度性、政策性问题,研究解决对策并向省级协调机制提出政策建议。
(九)强化重点外资企业联系服务。西安市配合做好重点外贸外资企业直报平台相关工作。各市区根据重点企业联系制度要求,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加强联系沟通,及时了解企业经营情况和诉求,切实发挥“一对一”服务保障机制的作用。积极召开本地外资企业协会商会、跨国公司座谈会、视频分享会等,及时听取外资企业意见建议,宣讲政策,回应诉求,稳定企业预期和信心。
(十)开展年度外资企业“破零行动”。针对各级招商主管部门对全省外资企业情况底数不清的问题,本年度开展外资企业“破零行动”。一是消除“零服务”,与外资企业建立联系,当好外资企业的娘家人;二是消减“零进资”,消除外资企业进资障碍,提供进资促进服务;三是消掉“零存在”,对项目停滞不再持续、企业经营不良关停的外资企业,推动注销服务;督促稳定经营外资企业落实信息报告制度,推动诚信守法经营。
(十一)保障重点外资项目落地和建设的全生命周期服务。各市招商主管部门列出本级重点外资项目清单并报备省商务厅,省商务厅将符合构建新发展格局要求的相关重点外资项目纳入重点服务保障范围,省市两级共同密切跟踪项目洽谈、签约和建设进展,协作加大用地、能耗、资金等方面的支持和协调力度,推动项目加快落地和建设、尽快进资投产。
(十二)全面落实外商投资保护制度。发挥外资企业投诉工作机构作用,依法受理外资企业投诉事项,切实维护好外商投资合法权益。及时协调解决不公平对待外资企业问题,采取多种途径切实维护外商投资企业享受公平竞争环境。
(十三)切实发挥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作用。各地要积极申报外经贸发展专项利用外资项目,享受资金支持,以更好地推动外资服务体系和开放平台建设。在非项目申报期积极与省商务厅对接,将合适的项目作为下期申报的储备,确保专项资金用到实处、发挥效应。
五、营造外资参与构建新发展格局的良好环境
(十四)持续开展外商投资法配套规定的“立改废”。各市区商务、招商对现存不符合外商投资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范性文件,要持续动态及时进行清理。新制订配套的有关外商投资规范性文件,要做好合规性审查和相关部门、企业的意见征求工作,确保与外商投资促进、保护、服务和管理各项制度一致。
(十五)推进落实外商投资信息报告制度。配合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督促本地外商投资企业及时完整填报信息。配合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商务厅完成信息报告监督检查工作,加强提醒和培训工作。配合省商务厅完成本地重点外资项目投资安全审查工作。
(十六)加强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加大对外商投资的新闻宣传力度,引导本地创建积极欢迎外国投资的氛围。总结推广本地外资企业发展典型案例,弘扬正能量。加强与我省驻外代表处、商协会的合作,宣传本地外商投资的政策,讲好本地外商投资的成功故事。
全省各级商务、招商主管部门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增强做好稳外资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同心协力,积极担当,落实好“做好稳外资16件事”要求,确保全省“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以优异的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陕西省商务厅
2021年3月9日